人总是有些怀旧,她们约定好的地方是高中学校外面的餐馆。王依贝在复读那一年,父母靠着某些关系,将她送进了全市闻名的高中就读,希望她能在最好的环境里,努力一年。也是如此,她才会与本校的汪浅语相识。
那一家餐馆是她们在高中时候最喜欢去吃的一家,炒的麻辣豆腐总是又嫩又滑,可惜的是如今已经换了店家。
汪浅语匆匆赶来,和王依贝会面。
坐在熟悉的小店里,两人相视一笑。有些朋友,失去了联系后便失去了,有些朋友,无论岁月如何无情,依旧感怀。
汪浅语坐到王依贝的对面,小小的桌子隔着她们,中间的那张菜单被汪浅语拿起,递到王依贝手中,如同过去那般,每次都让王依贝点菜,将她当成自己的妹妹看待,总是在细节处也让着她。
学校外面的这一条街以前都是好吃的东西,每个周末,这些学生全都大包小包的买着。有时候受不住诱惑,也会偷偷的趁门卫不注意溜出去,就为了买小吃。现在这一条街,已经有不少店面换成了别的,精品店和奶茶店渐渐变多了,一眼望去,本质上也没有更改什么。
“还真回来了,我还以为你不过说说。”趁王依贝点菜之即,汪浅语有些感叹。以前她自然也叫过王依贝回来,自然对方不听。
王依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汪浅语自己觉得有发言权,是一个连大学毕业之后,连面试都紧张得发抖的女孩,总是单纯得让人想知道她脑子里究竟装一些什么。每次汪浅语问她毕业之后怎么办?总得找工作吧?总得养活自己吧?王依贝的回答永远是一个:我有陈子翰啊,他会一直养着我的。
王依贝将菜单递给汪浅语,让她自己也点几个菜。
“总要回来吧,落叶还知道归根呢!”她微微笑,并不苦涩,也没有假装安宁,好像习惯了,就这样淡然着。
自从王依贝开始工作之后,很多东西也真的变了。汪浅语微微蹙着眉头,以前王依贝单纯时,她觉得很傻。可如今王依贝不傻时,她又有些难受,好像什么东西在不经意间丢掉了,然后再也找不回来了。
这顿饭的味道并不是很好,毕竟店家已经换了,再想寻回过去的味道已经不可能。
“这家店面原来的老板,我还遇见过几次。”汪浅语主动挑起话题。
“在哪里?”
“医院门口的一条街道,也是开了这样一家小店。我去吃饭碰见的,他们竟然还能记得我,只是又问你跑哪里去了。”当初她们可是二人组,谁都离不得谁。
“我抛弃你了呗,找新欢去了。”王依贝随口胡诌。
“我也是这样对那老板说的,他说你可真没良心。”
“你就编吧!”
……
吃过饭后,她们便去一家电影院。这电影院很小,价格也便宜,只是放的一般是一些早就放映过的老片子。一些学生喜欢带着自己的女朋友来这里,有意境,价格也便宜。以前王依贝就经常和汪浅语来这里,看到某些情侣的时候,互相看着对方,至少自己也有伴。
她们去了才知道,这家电影院就要拆了,这几年老板本就是爱好才做这个生意,现在年年亏本,已经支撑不下去了。
这让她们有些感伤,还是买了爆米和可乐,一同走进去。
今天放映的是《执我之手,牵我到老》,听说是一部写实的电影,筹拍电影的制片人就是这部电影中真实的女主角。
在王依贝眼中,这就是一个富家千金爱上了穷小子,向其父母证明了自己的爱情多么伟大,然后完结。
她不解这部电影为何会大卖,吃了几颗爆米,却发现坐在她身边的汪浅语正独自流泪。
她不是没有看到过汪浅语哭,第一次是大学时,汪浅语莫名其妙的痛哭。第二次是她和陈子翰分手之后,她抱着汪浅语一起痛苦。第三次,是现在……
哪怕她自认是汪浅语最好的朋友,却不曾知道她为何会哭。每个人心底,似乎都放着自己的哀愁,哪怕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想去分享。真正的朋友,未必是真正了解对方,而是不管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都愿意陪着。
一同走出电影院,王依贝将没有吃完的爆米盒子和可乐杯子都放在某个垃圾箱里,这才又走回汪浅语身边。
“那个人……”汪浅语轻轻低语,“其实别人都觉得他不怎么样,不帅,不够有钱,甚至成绩也算不上最好,可我喜欢他。”
王依贝一直都知道,在汪浅语心里有这样一个男人,却不曾听她说起。
汪浅语自然也不清楚,为何会爱上那个男人。或许是,当那个男人万里寻母,拿着学费便出门来找很久前就丢下自己的母亲,他只有一身换洗的衣服,肚子坐着火车来到烟川市,只为了找他的亲人。他一共找了三次,当时她的母亲曾问这个男孩,如果还是没有找到,他还会不会再来?他说会。那是汪浅语这辈子看过最坚毅的眼神。
后来的汪浅语想,她就是沉迷在那一双坚毅的眼神中。被一个万里寻母的男子夺取了心,然后万劫不复。
“后来呢?”王依贝静静的听着,在她眼中,汪浅语绝对是一个值得男人去呵护的女子,却单身了这么多年。
华灯初上,到处都亮光点点。
“后来,他念了大学。我借口找他复习功课,其实就是想多见他几次。然后他有了女朋友,他很爱他的女友,再后来,他们结婚,他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父亲。”
简单的陈述,别人的幸福中,自己曾用自己的世界占据过一个角落。
“你没有和他说明过?”
“没有。”
汪浅语笑得真挚,她爱过一个男人,他是一个好男人,只是他爱的不是自己罢了。他也会真心付出,只是对着另一个女人。她不会说,也不会告诉别人,她曾经的爱人,就是那部电影中真实的男主角。他和别人上演着一段不同寻常的爱情,而自己,最终只能成为那部电影的看客。
王依贝看着她,将自己的手伸出,握紧了汪浅语的手。
“我没有后悔过,哪怕这段感情,到最后沦陷的只有我自己。”汪浅语还是和善的笑,没有一点怨愤,自己选择的道路,哪里谈得上责怪,“我祝他幸福,同时也相信,自己也会选择最好的生活方式,让自己幸福。毕竟生活总要继续,而他已经成为过去。”
汪浅语拍拍自己的手,其中有着安抚,以及……
她将汪浅语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很重要的一点是她从不会和别人一样,用着不信任或者不解的眼神看着自己,她总是会陪在自己身边,等自己心情平静以后,慢慢不着痕迹的开导,像自己的姐姐一般。
如今汪浅语这样讲述她自己的故事,让自己成为一个听众。其实在告诉她自己的时候,同样是在告诉她王依贝,陈子翰也成为了过去,生活总要继续,不可能为哪一个人停留。
如此的隐晦,甚至连陈子翰的名字不曾提及。在她现在,那三个字,总是如同忌讳一般,可汪浅语根本不曾提及。
甚至汪浅语这么隐晦着告诉她,与汪浅语相比自己好得多。汪浅语爱过的那个男子,甚至从不曾知道有这样一个女子爱过自己,而她仍旧无怨无悔。
可自己呢?和陈子翰相爱那么多年,高中,大学……却在分手之后,一直心存怨恨,哪怕不知道怨恨的是什么。相比而言,是她王依贝自己小孩心性了,既然当初他们的爱走到了绝路,选择分手是必然。
她该用淡然的态度对待那一段感情,用自己最平常的心,那个男人不曾背叛过自己,自己亦不曾背叛过她,他们只不过是到最后才发现,根本不合适。
她心中的那些痛,原本就是自己不放过自己。那些岁月太过甜蜜,竟然想用一人之力去留住,将自己彻底套住在回忆的陷阱,并且无法自拔。
她微微一笑,“我相信,我们都会幸福。”
即使,我们爱过的男人,都不爱自己。
(五)
梁月是王依贝高中时期最好的朋友,连一个之一都没有。王依贝过去曾有无数种让人叹为观止的幼稚想法,其中有一种便是,她一生只要求有一个好朋友,陪着她一生一世。让她有着第一个这种念头的人,便是梁月。只是后来,连她自己都没有做到。
王依贝到市里最好的高中复读,梁月则去了外省念大学,两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有了不同的朋友圈子。很长一段时间,王依贝曾怀疑过她和梁月的友情。当她在复读中面对低自己一级的同学,每天苦恼的和无数课题作伴,梁月和她的来电中提及更多的则是大学里的各种美好,梁月在大学中又认识了谁,甚至会因为出去聚餐,而两句话就挂了自己的电话。
要到后来,她才发现,有问题的其实是自己。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本就不该对别人要求太多,当你所有的情感加在一个人身上,就要去面对倒塌的可能。她不是个好学生,在友情上如此,爱情上也如此。
但梁月给过她的那些感动,也是真实的存在。
当她在电话中告诉梁月,自己有了一个好朋友汪浅语时,梁月告诉她:我很高兴,希望她能代替我陪在你身边,分享你的喜乐哀愁。
就那一句话,让王依贝将过去的一切都彻底释然,而今天梁月就要结婚了,她答应过会去,那就一定会去。
梁月的结婚地点是本市极为豪华的酒店,酒店外面富丽堂皇,里面则极为的精致。
当初她和梁月一起说好,谁先结婚,另一个就当其的伴娘。那时的梁月,以为先结婚的一定是王依贝,却不知道多年后,命运会给自己这样安排。
王依贝来得比较早,给梁月先打了电话,梁月亲自出来迎接她。梁月的妆容头发早已经弄好,只是还未换衣服。梁月一见到她,便送上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捏着王依贝的脸不肯放,“你怎么都没有怎么变?皮肤还这么好,啧啧啧,用的什么化妆品?”
“我天生丽质。”王依贝捂着嘴笑,看到梁月的第一眼,那种抹不掉的熟悉感立即升起来,打量着梁月脸上精致的妆容,“你这妆,不会吓到新郎跑掉?”
“他敢。”梁月做恶妇状,一边拉着王依贝进去,“还是我们的眼光比较接近,那化妆师非谁新娘子就得这样子,也不知道上了多次层粉。”
“你是什么样子,一点不关我的事,反正你男人都不介意。”还没有说完便被梁月给狠掐了一把,“我还真挺好奇你老公长什么样子。”
梁月将王依贝拉进之前便准备好的屋子中去,才有些难为情的笑,“其实你也认识。”
王依贝真有些好奇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梁月的老公自己竟然会认识,“是谁?”
“杜维凯。”
王依贝高中的时候也算一个喜听八卦的人,这杜维凯的光荣事迹自然是听说过。杜维凯原本是体训队的体育尖子,每天都要去训练,那训练他们的老师十分严格,每天都说些他们这些人成绩不好,就靠体育上大学了,再不知道努力,那就真没有办法,一点出路都没有了。杜维凯那天喝了点酒,当众和那老师吵了起来,谁说他是要靠这体育上大学的?
然后杜维凯离开了体训队,直接努力学习,甚至考试之后被分上了年级上的优秀班二班。
这件事在年级上,也曾被称为一段“风云录”。
见王依贝表情有些懵,梁月主动解惑,“其实我暗恋过他,没有想到吧?”笑得随意,都是过去的事,已经修成圆满,那些纠纠结结,都无关紧要。
其实杜维凯成为风云人物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他有一个初中就相恋的女友,他对那个女孩非常好,还曾自己去兼职买一对情侣手机。
“什么时候?”王依贝真不知道梁月还有这样一段心思。
“你每天只知道和陈子翰谈情说爱,怎么会知道我,何况那时候我知道他有女朋友,自然不好意思开口了……”梁月说完,立即打量着王依贝的神色,“那个……我……”
“没有关系。”王依贝主动笑笑,状似毫不在意,“我们已经分手那么久了,不必那么的……”
梁月呵呵的笑了两声,立即转移了话题,“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吗?当时他还在体训队的时候,我路过的时候发现他跑得像一阵风似的,就坐在一边看。然后捡到了他的手机,想找他,却找不到。第二天,我就站在操场等着他出现,结果他在踢球,一个球踢过来,把我撞在了地上。他跑过来的时候,我还傻兮兮的把手机还给他。结果他拿着手机就走了,看也没有看我一眼,那时我就觉得,他肯定特别爱他女朋友。不过我也挺傻,被撞了都没找他算账。”
王依贝本来想问,为什么在知道别人有女朋友还会喜欢上。但她还是没有选择开口,她和陈子翰在一起后,那些女孩不是依然喜欢着陈子翰?
梁月继续说起她和杜维凯后来的相识,他们后来很巧的考在一所大学里,因为是同学便多了联系,慢慢的相爱,当然,那个时候杜维凯已经和其女朋友分手了。
她们继续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只是梁月在说话过程之中,不停打量着王依贝的神色。此刻已经有人进来催梁月换衣服了,很多宾客都来了。梁月咬了咬牙,拉住准备出去的王依贝,“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恩。”王依贝没有笑出来,因为梁月的神色很严肃。
“杜维凯和陈子翰他们之前在某个项目中合作过,所以很熟。我之前并不知道,是看到他在写邀请函上有陈子翰的名字,才问他原因。本来他还想请陈子翰当伴郎,我没让,但他们既然是朋友,我不好……所以……”梁月的脸色很是踌躇。
“没有关系,我说认真的。”王依贝摸着梁月的头发,“别这么纠结,要知道今天你是新娘子,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
她是真的不介意,甚至为这个很久不曾联系的朋友还这样为自己着想感动,她不让自己当伴娘,也是不想让自己难受罢了。换一个角度,会发现,真正的真相,其实很窝心。
梁月这才点点头。
好像有人在生活中放下了一张大网,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发现那个节点。
王依贝从那屋子里走出来,穿过一段长长的走廊,又走进电梯。她也曾幻想过和陈子翰的婚礼,要去拍一套很漂亮的婚纱照,再去拿结婚证,至于酒席,希望越简单越好。她甚至想过,要和他生一双儿女,要先生一个儿子,再生一个女儿。这样才能让女儿满足她没有一个哥哥的遗憾。
那些飘渺的记忆在脑海中上下翻腾,越发的清晰,连每一个细节都展现出全貌。让她怀疑,那些记忆,是让她好好保存下来,还是她一直每天不停的复习,于是才这样深刻。
从电梯上下来,走几步,便是大厅了。
她抬起眼。
生活的那一张网,甩出最大的那个节点。就在她正对面的大门处,陈子翰款款而进,他穿着一身简单得体的西装,全身却像镀了一层光边,气质出众,自信斐然。
不能的忽视的则是陈子翰身边的那个女子。
向晨,高中时期陈子翰魅力的最佳证实者,当那些女孩子的爱慕都变成过眼云烟之后,只有向晨依旧留在陈子翰身边,无论他有无女友,无论他身在何方,无论他是否成功。
如果要给向晨贴上一个标签,便是王依贝情感的见证者,同时也是王依贝最大的情敌。
如今当初的情敌和她曾经的男友一同出现在她好友的婚礼上。
她站在原地,有些坏心的想,当初的向晨,是不是就是用自己现在的心情,看着她和陈子翰?
在她的前面站着不少人,有些已经向陈子翰和向晨围了过去。那些人,看着都有些面熟。王依贝要想一会儿,才能记起,他们都是当初的高中同学,有些是二班的同学,有些是一班的同学,因为在高三又分了班,两个班的同学因此变得很熟。
“今天的新娘和新郎应该是我们这两个班上唯一的一对吧?”突然有人开口,无限感叹的说了一句。
“应该是吧!不过当年闹得轰轰烈烈的那对,不知道有没有在一起……”
“没有吧,高中毕业就分了。”
“其实那一对挺配的,不过还是免不了俗。”
……
她应该就是众人口中曾轰轰烈烈那一对中的女主角,还好,在别人眼中,他们的故事止于高考。别人并不知道,他们在大学时,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再次相遇,再次恋爱。只是如果知道再次相遇的结果是以分手告终,她宁肯让故事止于高考完,那时,就算有着遗憾,也会让心反复的顿顿的疼。
(六)
很多的时候,当想象了无数次的情景,真的发生在自己眼前。曾做过预期可能发生的心情就像打了一计强有力的预防针。也只有在这一刻,她才觉得,自己以前反复的幻想再次见到他,不是在浪费时间。至少可以将此时此景当做无数次想象中的那样,让自己淡定,淡然。从小就想当淡然的女子,却发现,真做到,却是以这样的心境,无可奈何。而她真就可以淡定的无视掉周围想看热闹的人,喝着酒,吃着菜。更可以,看着新郎新娘,一桌又一桌的敬酒。
旁边有人轻轻的开口,“陈子翰怎么客串起伴郎一职了?”
“好像是伴郎临时出了一点变故。”
“可陈子翰站在新郎身边,明显太抢风头了。”
“别人新郎都不在意,你在意个什么?”
她本不是刻意要听八卦,可也不能将自己的耳朵遮起来。坐了一会儿,便听到了一个不算八卦的八卦。杜维凯毕业后找第一份工作时似乎出了一点问题,陈子翰曾帮了大忙,也由此两人的关系很好。
她的心有点沉重了,连吃东西都没有什么胃口。她看着桌子上的菜,并没有动筷子的*。不过也只有吃能让她不那么紧张,筷子夹着酸辣黄瓜,一片又一片。
无论怎么期待时间过得慢一点,新郎新娘还是走到了这一桌,当然还有那一位临时客串的伴郎。
她没有刻意的去看他,哪怕闭上眼睛,她就能想出他会是什么摸样。
同学们都在敬酒,对于酒这个东西,似乎越有交情越不能不喝。至少新郎被逼得没有办法,反反复复的被灌着,一众同学找了大大小小的理由再加上贺词一定要将新郎灌得趴下。
众人又闹又笑,看上去挺热闹。
不过,热闹也很快会散去,毕竟这里有很多的席桌。
就快在敬酒快结束时,不知道有谁吼了一句,“王依贝,不能因为你和新娘关系好,就脱离我们这个集体,给新郎新娘放水。”
只需一句话,她成功的变成了所有人的瞩目对象。她闭了闭眼,显得有一点无奈。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减少存在感,还是无法躲避在自己创造的灰暗地带。
她站起身,看了一眼说那句话的女士。有一点印象,高中时期好像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过架,没有想到对方记恨到现在。看来真不能得罪人,指不定什么时候别人就报复回来了,尤其在自己难堪的时候。
她走到新郎新娘面前,带着笑意,精致的妆容看不出任何破绽。
“其实是我自己酒量不好想放自己水来着,哪知道被人发现了,看来人真不能偷懒。”她笑得自如,“要不,我罚自己敬三杯?”
一旁唯恐天下不乱的男性立即拍手叫好。
一边的伴娘端着酒上来,她取下一杯,看着新郎,“这是第一杯,我祝你们白头偕老。”她一饮而尽。
新郎也很爽快的喝下一杯。
“这是第二杯,我作为新娘子的好朋友,要求你必须对她好,必须呵护她,必须爱她一辈子。”
她刚说完的同时,酒也喝光,旁边的人继续跟着起哄。
她拿起第三杯,走到梁月面前。
“贝壳……”梁月有些感叹,当初她们一起谈论着爱情婚姻,如今自己走进婚姻的殿堂,她却独自一人。
“还记得我们说过什么吗?”她随意的开口,“就算你有了老公忘记了,我也是记得的。我们曾说过,如果遇不到好男人,我们干脆就一起过算了。如今你遇到了好男人,这个男人算不算变相的抢走了我的情人?”
她似真非真的开口,不时的有人笑得起哄,杜维凯也笑得无可奈何。
她举起那杯酒,“所以,这杯酒,我敬你。”
梁月刚拿起酒,便有人开口,“新娘今天喝了这么多,绅士的伴郎也看得过去,不出来救救场?”
王依贝不知道陈子翰会是什么表情,又或者想要做什么,直接开口,“我和我以前的情人喝酒,别人来凑什么热闹?”
梁月和她的确算是有默契,两个人都拿着酒,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作交杯酒的动作。
男士发出更热烈的呼喊声,“哎,杜维凯,你的新娘子被人当场抢啦。”
“王依贝,看不出,你是来砸场子的。”
王依贝却只是很平静,将酒杯放下,拉起梁月的手到新郎的手中,“我的情人现在交到你的手上,请你务必让她幸福。”
“一定。”
那一天,参加婚礼的人,都无法忘记这一幕,两个女孩曾有过的友谊,哪怕现在不再像以前那般时时相见无话不谈,却依旧真挚。
而王依贝也成功用这种方式转移了别人对于她和陈子翰那段感情的追逐。
当一切恢复当平静,她随着众人的目光注视着那对新人,送上诚挚的祝福。她看着梁月身上穿着的婚纱,洁白无瑕的美丽,她们曾一起讨论过,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穿一套属于自己的婚纱,在老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回忆自己的婚礼,回忆自己的美丽。
梁月已经做到了第一步,她却什么都没有做到。
陈子翰站在杜维凯的身后,脸上有着温和的笑。
那一桌恰好是向晨那一桌,不知道是在谈什么,欢笑声不断。那边同学也多,不知道怎么的,陈子翰似乎被逼着喝了好几杯。
王依贝看了一眼梁月,说不清是叹息还是惆怅或者说又是喜悦,大家都变了。以前的梁月对向晨,十分的没有好感,直接写在脸上,虽然多半是因为她的关系。现在的梁月,哪怕心里不喜欢,也不再显露了。
都在学会生存的方式。
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有一点酸疼。
她好像又想起了,很不该回忆的东西,绞得她大脑混乱一片,胃也反复的翻搅。
还是大学时期吧,他在这边租了一个小屋子。他们常常坐在屋子里勾画着关于未来的蓝图,要买什么样的房子,要做什么样的装修,要做一个婴儿室,甚至是要生男孩还是女孩,还会无聊的想孩子的姓名。
她总会抱起一大叠的婚纱照翻看,她自己的婚纱,一定要选择最漂亮最合适的。
那一叠又一叠的杂志,在自己的手中不停的翻阅。
他会走过来,将自己抱起,放到他怀里。他用手揉揉她的头发,又吻吻她的脸颊,抱得她很紧,最后才开口问,“看中了哪一套。”
“我看中哪一套,你就给我买哪一套?”
“当然不是。”
因为他的否定,她负气的将手中的杂志给扔在了地上。
他带着无限感叹的语气,用手勾着她的鼻子,“你得听话,我才给你买。”
回忆只是用来伤害自己的武器,对别人从没有杀伤值,或许她越来越爱上那名叫自残的游戏,才会选择反反复复的自虐。
明明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曾教过我们,用对比来衬托事物,总能达到深刻的效果。却学不乖,要用过去的美好和现实的残酷做对比,徒增伤感后还伤害自己。
她看着面前这一张又一张脸,如此真实。
这一次,不是梦,不是自己以为的想象,这一次,她真的见到了陈子翰。
他在“环光”工作,他比从前似乎更为的耀眼,他身边有另一个女子,那个女子曾是她高中的情敌。
上帝没有能听到她的祷告,他活得很好。
不愿意不想承认,自己的不甘。
十五岁遇见,现在已经二十五岁。
如果给她的青春取一个名字,一定就叫陈子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