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警长正在思索这事儿该怎么处理呢,受艾米丽所委派的钱大律师施施然的走进了湾仔警署,坐到了他的面前。
“你是说、两名受害人是签署了协议、自愿进行接受这个名为‘极限挑战’节目录制的?”
“对啊!相关的协议文件在他们进入那房间之前就已经传真到了美国,【dream传媒】所制作的这一栏‘极限挑战’正处于海选的阶段,香港是摄制组的首站,易祺晟和木文杉先生都清楚他们所需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困难……”
香港就这么大,警署警长哪里会不认识眼前这位律师有着何等的威望和名声,犹豫了许久才附身过去问道。“钱大状,你的意思这只是个节目的海选?易祺晟跟木文杉是自愿参加的?可问题他们两个异口同声的说自己遭遇了绑架、遭受了非法禁锢,还受到了从里到外的虐待……”
钱律师不屑的撇了撇嘴,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都丢在了桌上。“这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他们都是成年人,他们签署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更何况这一档节目是【dream传媒】所独立制作的,一旦他们两个能通过挑战正式入选,成为明星、爆红也是可以期待的……”
看完了那些协议,警署警长不禁勃然大怒。“简直是胡扯!易祺晟就为了这样的一个名额就甘愿承受三十多个小时的痛苦?”
“木文杉是演员,易祺晟作为他的朋友、愿意陪着他一起参加挑战并不是不符合常理!再说了,易祺晟在外面的口碑如何、你我都清楚,他爹易中诚乃是全港明星的公敌,所有的电影公司对周刊是恨之入骨却又无计可施,易祺晟想要成名、爆红,除了参加海外的这种节目录制,他是不可能成功的啦!一个年轻人、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什么代价都是愿意付出的……”
恨不得将这些明显不符合常理的文件砸在钱大状的脸上,警署警长怒道。“你相信这样的说辞?”
“关键不在于我信不信,关键是这些文件是否真的具有法律效力!现在的情况是我的当事人威尔逊遭受了易祺晟的袭击而受伤,若是易祺晟不赶紧去医院道歉、赔偿损失,本人作为威尔逊先生的代理律师,将会代表威尔逊先生向易祺晟提起正式控告,并且不排除将木文杉作为关联责任人一起告上法庭……”
滑天下之大稽!
被非法禁锢的一方竟然可能涉嫌刑事伤害的控告,而实施非法禁锢的一方却什么责任都没有,警署警长觉得这事儿可不能放在自己的手上处理,于是便直截了当的将案情上报。
凌晨三点得知儿子被找到,易中诚赶到医院的时候见正在挂水的易祺晟形容枯槁、满嘴干裂,可就又心疼又气恼,一叠声的追问是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啊,我带着木文杉去参加华港基金会搞的那什么明星颁奖礼,可在慈善义卖会场上被会展中心的保安给带到了个房间里关了很久,没水、没食物、用来拉屎撒尿的马桶都没给的啊,我以为自己会死在里面啊!爸,你要帮我报仇啊,儿子冤啊、冤啊……”
易中诚发誓要将始作俑者揪出来、绳之以法,他甚至不惜将已经印好、一早就准备刊发的周刊改版重印,也一定要将这事件传遍全港、逼警方严肃对待、严惩凶手!
可不料到了周一早上的九点,易中诚所创立的周刊就收到了美国【dream传媒】公司所发过来的律师函,罪名是周刊毫无根据的试图污蔑和中伤【dream传媒】,声称若是周刊不立即撤回相关报导、公开道歉消除负面影响,【dream传媒】则会立即起诉!
面对着【dream传媒】这份措辞严厉的律师函,易中诚愣了足有五分钟才醒过神儿来!
虽说他创立的周刊乃是一本以卖弄色情及暴力达到促销目的、以一个由‘新闻狗仔队’提供资料、加以适当的‘故事创作’为卖点的本港娱乐八卦杂志,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污蔑、影射等惯用的手段自是运作的娴熟有加,可这么多年发展下来哪一次不是凭着其市场地位而大获成功的?哪里轮到被其他公司如此指责的地步?
一想到跟美国【dream传媒】打一场舆论官司、若是胜诉所会到来的那些好处,易中诚可就激动的无可自制,一个电话便将周刊的律师团队给召集了过来,准备以反诉的方式对【dream传媒】宣战!
可就在他意气风发、想着能从中获取到何等的好处时,从湾仔警署回来的私人律师却是将了解到的情况予以了告知,令易中诚不禁是目瞪口呆!
“你在开玩笑吧?【dream传媒】派过来的制作团队准备以刑事伤害罪名起诉我儿子、并追究木文杉的连带责任?”
“易先生,通过警方高层所反馈回来的情况表明一点,这事儿是少爷是自愿接受的,相关的法律手续完备、毫无破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