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的一声,一枝白羽箭飞越而出,击中了一只羚羊的眼睛。羚羊哀鸣了一声,倒在地上,身体仍在不自觉地抽搐着。
“邦加!邦加!邦加!”几名**上半身,腰间围着粗麻等纤维织物的黑人一边欢呼着,一边飞快地冲上去将那只垂死的羚羊抓起来扛在肩膀上,然后又一溜小跑地走了回来。
名叫邦加的高大黑人男子将手上的长弓将身后随从的手里一扔,然后再从随从手里取过一支火枪,熟练地装完弹药,向远处作势瞄了瞄,最后无奈地摇了摇头,将枪放下,对身后几名随从用科萨语说道:“南方那些外来者的这种武器威力虽然很强大,不过精准度实在太差了。而且射速很慢,如果有个人拿枪对着我,在他装完弹药射击之前,我已经能够在他的胸口上插上一串白羽箭了。”
“邦加,这不应该成为你讨厌火枪的理由。”邦加身后一名身材魁梧的科萨人男子说道,他和邦加一样,身上都穿着科萨人中从未有过的服装——衬衫。而且很显然,这种衬衫的款式并不是欧洲那种领口和袖口堆叠着大量繁复蕾丝花纹的风格,而是东岸人简洁明快风格的棉布衬衫,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买来的。
“我当然知道火枪的好处了,沙维。”邦加将胸口衬衫的木质纽扣解开了两粒,露出了布料下匀称结实的胸肌,然后只见他挽起了一面厚重的木制大盾,说道:“即便像这么坚固厚实的一面大盾。也很难承受火枪在中距离上的轰击。但是它却能很轻松地在同样距离上挡住前方射来的箭矢。只是。火枪的价格实在太昂贵了,我们买不起太多。”
“两只羊才能换一枝火绳枪,若是那种燧发快枪,更是要一头牛才能换到。”沙维面无表情地说着,“西南边的那些外来者就是靠着这种武器轻易击败了两个原本将要被卡玛征服的部落,卡玛很生气,但却又被这种武器所折服。他认为我们应当掌握使用这种武器的技巧,并且和那些外来者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短时间内最好不要和他们爆发冲突。”
“卡玛太过于小心翼翼了。”邦加有些不以为然,“西南边的那些外来者总共加起来才不过几百人,整天只敢躲在他们那坚固的房子附近放牧、种地,只有需要和我们进行贸易的时候才会来到山里面,他们太胆小了,就和卡玛一样。”
“邦加!”沙维有些不满地提高了声音,“卡玛是我们的族长,也是你的哥哥,他更是我们部落的王。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卡玛都是部落里最勇猛的武士。同时也是部落里最睿智的人。这十几年来,卡玛带着我们部落连续征战。现在已经是一个拥有几万人口的强大部落了。即使是东面和北面的那些祖鲁人、贝专纳人大部落,也不得不正视我们的崛起。这一切大部分都是卡玛的功劳,他是独一无二的,我们部落因他而兴!”
“你十二岁时就和卡玛一起出去战斗,受他的影响太深了,沙维。”邦加仍然有些不认同他的观点,“卡玛不尊重传统,他甚至下令整个部落内所有人都不得随意宰杀牲畜以祭祀神灵,长老们对此都有些不满。但是卡玛却振振有词,他认为为了扩大牛羊群、繁衍部落人口,大量宰杀牲畜祭祀神灵的行为必须被取缔,这会令神灵愤怒从而降下灾难的。”
听邦加这么说,沙维一时也有些无语了。虽然他内心里隐隐赞同卡玛的做法,但是内心里对于神灵的恐惧却也是实实在在的,这令他不知道从何处辩解。
看到沙维被噎住了,邦加反而来了劲,只见他继续抱怨道:“卡玛甚至让我们和那些狡诈的……嗯,尼德兰人做交易,从他们那里购买火枪、弹药和皮甲。这还不算,他甚至还要我们学习那些尼德兰人的文字、学习他们的技术、穿他们的服饰,这令我尤其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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