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四十二章 站住  大明国师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x83zw.net

火绳铳长度约莫五尺多(明代32.7厘米为一尺),通体乌黑,表层刷了层漆,看起来充满了冷冽感。

而每一箱火铳里, 配备了同样数量的明晃晃的铳刀。

铳刀是长刺刀的样式,不过眼下还没研发出悬挂式的,只能火铳兵当短剑别在腰间,需要近战时把铳刀的圆形木柄塞进火绳铳的铳管里,跟历史上“快枪”的铳刀类似。

看了看非常圆且直的火绳统铳管,姜星火好奇柳升总往兵仗局跑,自然知晓,他解释道:

先拿一个大筷子一般的铁挺做轴, 然后裹着烧红的铁锤锻是三段铁管拼成的,等接口烧的彤红再用工具竭力撞合 .这还不算完,冷却后用四棱钢锥伸进去透转其中,让火绳铳的铳管内壁极为光净,如此一来,方才发射火药与弹丸毫无阻滞。”

兵仗局和兵器局制作火器的工匠,加起来有上千人,平均每天能造将近三十杆,而且品控很严格,东西虽然是手搓出来的,但性能并不差,用的材料也好,不会动不动就炸膛。

工匠都是在上面刻上名字的,出了质量问题而非使用问题,最后是要追责的,自然不敢不尽心竭力。

姜星火点了点头,查看起了火绳铳的弹药,是三钱(约为15克) 的标准弹丸。

姜星火又拿起一把火绳铳,掂量了一下重量上手估摸是六斤到七斤的样子,配套了一根跟拐杖一样的拥杆,也就是他提议的用来装填火药的工具,尾部有个小揪揪,裹了织物,试着模拟了一下,还是挺好用的。

所以,火绳铳(鸟铳)这是提前了一百多年问世了?

在姜星火前世的历史上鸟铳几乎就是火绳枪的代称,而作为一种舶来品,是大明原本没有的产物大明的火统是没有火绳的。

当时是大明嘉婧二+七年(1548年) , 明军收复了被葡萄牙人和日本人占据的海盗窝双屿岛(后世鄞县浙江省东南海中),在战利品中发现了一种奇怪的武器,不同于他们以往所使用的火铳。

这便是中国人见到的第一杆鸟铳,都指挥使卢镗见到后便让部下按此仿造。

也在差不多的时间,鲁密国(大明对奥斯曼土耳其的称呼)也通过贸易或进贡的方式,让大明获得了类似的火器,也就是鲁密饶。

当下是永乐元年,换算成公历是1403年,火绳镜在大明提前了145年问世看起来这似乎不算什么跨时代的进步,但实际上这却意味着,在火器的使用上,大明已经跟外国拉开了代差。

“去外面试射一下”姜星火说道。

这次反而是最叛逆的朱勇,率先抄起了杆火绳铳,走到了县衙外面。若是县衙里面,非但施展不开,而且会造成恐慌,外面的空地上就好多了。

晚间没有下雨,正适合火绳铳发射。

朱勇在众人的注视下,熟练地完成了装填发射药,用搠杖捣实药,继而装入三钱重量的铅子弹丸并捣实,随后开火引燃火绳等系列操作。看得出来,朱勇平日里定是没少练 习的。

朱勇瞄准远处的目标,用力扣动板机,扳机在火绳铳内部会联动一个夹有火绳的架子,将燃烧的火绳接触引燃,这根火绳是种由细麻绳浸泡了土销(硝酸钾)后晾干的可持续缓慢燃烧的引燃物,这样,火铳手只需要扣动扳机,就能引燃发射药。

“砰!

伴着一声响动,黑烟弥漫开来,铳管内的铅子弹丸飞射而出,打中放在三十步外的靶子边缘位置将其打穿击碎.

“勇哥好样的!“

打得不错!

站在-旁的徐景昌和张安世忍不住拍手叫绝道。

朱勇却依旧保持沉默,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刚才那一铳多少是涨点运气的。

火绳統又没有膛线,而且这是随便捡了一杆枪I全靠手感打出来的成绩。

不过此时自然是“不说话装高手”的时候了,朱勇轻描淡写地收拾好火绳统,用余光瞟了国师一眼

快夸我快夸我!

“确实不错。”姜星火笑了笑称赞道。

“朱勇你小子可真行啊,今天夜里居然还能够打这么准?”柳升也夸赞说道:“"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呢?你小子藏得可真深呐,

不过看着朱勇,姜星火倒是感觉有点奇怪,他爹朱能明明是最坚定的“骑兵为王”理念的高级将领,但这个颇有叛逆的儿子,倒是对火器很兴 .当然了如果这是青春期的表现的话,那么似乎也不奇怪了。

姜星火对永乐元年式火绳锐的威力,感到颇为满意。

火绳铳的设计图纸,虽然不是姜星火亲自画的但其中许多构思皆由他提供,这东西的提前问世自然是跟他离不开关系的。

而有了火绳铳,哪怕是最原始的,对于其他尚处于原始热兵器和绝对冷兵器时代的国家来说,也是不折不扣的降维打击!

这一次姜星火要做的,便是大量制造并改进火绳铳,乃至于随着工业变革的进行,制造出带膛线和定装弹的燧发统,以此来应对即将爆发的全球战争!

大明想要成为日月不落的帝国,光靠冷兵器来的实在是太慢了。

近代的全球霸权,无一不是 有着先进的军事技术!

而这种火器时代的军事技术,不光即将在平定白莲教叛乱的战场上初试身手,更将在水利工程上发挥它无与伦比的威力!

一个堰塞湖,靠民夫挖,既危险又缓慢或许需要十几天乃至几十天的时间,才能挖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