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叛军这边除了少部分前军和中军部分保护老爷们的亲兵是全副武装乃至于披甲的之外,大部分人都没有披甲,或者只是穿着简单的轻甲、皮甲。
武器五八门,长短不一,环首刀和长矛之类正规军兵器占比不高,农具占了很大一部分,木棍、木枪之类的也有挺大一部分,属于古典时代武器大杂烩。
这样的装备,能和汉军对抗四五十分钟,还要多亏徐晃的谨慎,没一开始就全军压上,而是小心试探了一下这支叛军的战斗力和战斗意志,等他发现这支叛军确实废拉不堪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一些了。
不过结果是好的,叛军全军覆没,没多少人逃了出去,杀死的也不算很多,大部分人都被汉军俘获,包括田雍在内,魏郡叛军的整个领导层被一锅端。
之后,邺城之围解除了,邺城恢复了安全,一脸羞愧之色的桥瑁和魏郡太守一起向徐晃表达谢意。
至于被俘获的田雍,桥瑁则在徐晃面前直接拔刀,若非徐晃阻止,桥瑁差点就要杀了田雍。
“我用公车请你担任别驾,对你十分尊敬,各种照顾从无短缺,对你的意见相当重视,结果伱就用大军围城来回报我吗?!”
田雍低着头,一言不发,桥瑁更加生气,涨红了脸,举起刀就要杀死田雍。
徐晃阻止了他。
“一般人也就杀了,但他是冀州别驾,地位较高,不能随便杀了,要送到雒阳接受审判,也算是我军的战利品,桥使君还请息怒,不要气坏了身子。”
徐晃出言阻止,桥瑁也没有办法。
他自觉他这个州刺史算是做到头了,冀州出了那么大的乱子,他本人身边的冀州别驾居然成为冀州造反叛乱的头子,一个识人不明就能把他打入无底深渊,今后还有什么政治前途可言呢?
他可不是当年的刘备,就算被公孙瓒背刺,可是凭自己的能耐,愣是用七十多万俘虏扭转了局面,让自己成功度过信任危机。
怀着悲怆的情绪,桥瑁深深地叹息,便着手准备写辞职奏表了。
魏郡的平定不过是这场战争的开始,随后,徐晃便统领大军进入了赵国。
比起魏郡的情况,赵国的情况其实更加糟糕一些,这个糟糕并不是战争态势的糟糕,而是政治层面的糟糕。
因为现任赵王刘赦对刘备的度田令感到不满,居然公开喊出了要朝廷三思、要赵国相服虔打开邯郸城门和城外叛军“友好协商”的口号,公开和朝廷意志作对。
他认为这样打下去是没有意义,这个事情到底还是朝廷的政策引起的混乱,朝廷需要负责人,责任不应该在地方,所以地方不应该打生打死,应该坐下来谈判,然后向朝廷提交他们的意愿。
总而言之一句话——开门!
于是城外叛军大喜过望,一群原本的官吏、还有地主豪强们公开响应赵王刘赦的口号,一边围困攻打邯郸,一边对城内喊话,要求服虔停止抵抗,打开城门,和大家“友好协商”。
服虔当然不可能打开城门。
他很清楚现在是个什么局面,也意识到了赵王刘赦是个什么想法,他知道自己一旦打开城门,政治生命和生物生命都会走向终结,服氏家族也就差不多要在第三帝国完蛋了。
所以他宁肯自己死,都不愿意打开城门做错事。
不过赵王刘赦还真不是只喊口号不做事情,这家伙似乎是打定了主意要和刘备作对。
叛军突袭邯郸城的时候,刘赦还派人想要和叛军里应外合,多亏赵国郡国兵都尉孙祥提前得到消息,紧急关闭了城门,又带人围杀了刘赦派来的乱贼,之后调兵包围了赵王府以为威慑,这才勉强稳住了邯郸城内的情况。
尽管如此,赵王刘赦公开和度田令作对的消息还是非常重大的影响了邯郸城内的政治态势,一些原本想要顺从度田令的官吏都开始动摇。
他们觉得赵王刘赦作为宗室都要反对度田令,那么高地位的人尚且不满,那么在情况如此不明朗的情况下,他们站在刘备这边真的有必要吗?
如果大家真的成功动摇了刘备的意志,少交点钱不是挺好的吗?
于是越来越多的声音要求服虔和孙祥撤掉包围赵王府的兵马,打开城门和叛军和谈,不要继续做无谓的抵抗,很多人到国相府中拜见服虔,给服虔施加压力。
服虔在这样的冲击之中没有什么盟友,身边最可靠的人就是郡国兵都尉孙祥。
孙祥意志坚定,没有妥协的想法,不仅没有撤走包围赵王府的人手,甚至还增加了一些人手,并且还象征性的发起了几次佯攻以恐吓府内蠢蠢欲动的赵王刘赦,顺便震慑一下城内的反对派。
他忠诚于刘备,绝不会向城内这些混蛋服软,但是他只有自己,服虔能给他提供的帮助比较有限。
服虔治理地方比较柔和,性格相对而言比较软弱,不能震慑部下,也不能震慑赵王刘赦。
城内混乱的时候,他亲自出马劝说那些反对派们消停一点,取得的成效也比较小,于是城内的情况越发不妙,全靠两千多郡国兵以武力死撑才能维持。
饶是如此,邯郸城也是险象环生。
半个多月以来,郡国兵据城死守,每天都有几十上百人或者受伤或者战死,后面孙祥也扛不住,只能紧急招募城中壮丁参军作战,坚守城池。
然后伤亡就更大了一些。
眼看着邯郸撑腰坚持不住了。
而且就在徐晃领兵抵达邯郸的前一天,城内还出现了针对孙祥的刺杀行动,只不过没有成功。
刺客被孙祥的部下拼命抓住,要审问他是谁派来的,可惜这个刺客是个死士,被抓住之后自己服毒自尽了。
也就没能知道出手刺杀孙祥的是谁。
但是这也不要紧了,因为第二天徐晃就来了,第三天就把邯郸城外的叛军一网打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