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刘备的孩子就眼下来说,是四儿四女的的结构,除了长子刘深和次子刘泽,其余六个都还年龄太小,没有取名。
或者说三五岁之前,一般孩子也都不会取大名,连刘深和刘泽都是在他们进入凉州州学正式开始学习之后才由刘备和卢植一起给取了大名。
八个孩子目前都还算是比较健康的,刘备也觉得很高兴。
整个中平六年下半年和建安元年的几乎一整年,他全部的精力都在对内对外斗争上,的确没有精力顾得上家人,所以就没有把家人都接到雒阳来。
这段时间,他家里只有母亲,他除了抽出一点时间陪伴母亲之外,也确实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其他事务上。
而现在,他总算可以把家人都给接回雒阳了。
一家人长期分居,的确不是什么好事。
至于孩子们就学的事情,刘备也做好了打算。
老部下们的孩子都和他的孩子一起给丢在了凉州州学里学习有一段时间了。
一开始,大家都在凉州,也好就近教养管束,现在大家的主要活动地点在雒阳,如果继续把孩子们留在凉州州学,虽然也能得到妥善的教养,但是毕竟失之亲情。
正好刘备之前也在筹备在司隶地区建立司隶学府以培养司隶地区的学子,正好就把在凉州的那一批孩子都给接到雒阳附近的司隶学府来就近培养。
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转学吧。
刘备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是十一月上旬,又过了几天,刘备自己也没闲着,把拉着一大群部下商讨出来的结果公布了出来。
他向朝廷提交了【恢复郡国兵】的制度建议。
一开始这个建议被很多人觉得莫名其妙,早就被光武帝废除的制度你拿出来干嘛?
不过后面刘备所说的还真是有点意思的。
刘备在朝堂会议上提出,光武皇帝之所以废除这个制度,是为了防止地方郡国拥兵自重,威胁中央统治,这在当时是有意义的,但是同样,光武皇帝也没有认为地方上就不该有武装人员。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地方上是真的需要一些武装人员来维持治安的,所以郡国兵废除之后,代替郡国兵的郡国杂役填补了这个空缺。
但是从始至终,郡国杂役兵的存在既不标准,也没有什么训练,人数也不固定,比起原先的郡国兵,更加直接的有了地方武装的身份属性,随着时间推移,越发推动了地方郡国的分离态势。
这对于雒阳朝廷来说是很不利的。
所以刘备希望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即恢复郡国兵制度,但是又不安全恢复郡国兵制度。
黄琬作为当朝著名的【反对派】,对刘备这一番说法提出质疑,要求刘备给一个完美的解释。
刘备也不生气,给了一个完美的解释。
建立一支标准的在朝廷登记造册的只维持地方治安而完全不负责征战的郡国兵队伍,建立这支队伍的标准对标的不是征战的军队,而是东园密探和司隶校尉手底下的中都官徒吏。
他们在征战属性上弱一些,不需要接受完整的军队作战式的训练,而与之相对的是,他们需要接受更高层次的律法相关知识的教育,作为维持地方治安的重要存在。
简而言之,他们是一支拥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专业化治安队伍,主打一个专业,主打一个治安,建立目标是打击违法犯罪,而不是对付叛乱和外敌。
所以人数上需要有明确的限制,指挥体系上也应该和原先的郡国兵全然不同,人选选拔上也需要有一定的标准,不是什么人都能担任的。
刘备最后做了一个总结。
“等于在每一个郡建立一支中都官徒吏的队伍,打击违法犯罪,维持地方治安,冠以郡国兵的名称,只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他们绝对不是军队,而是郡府用以巩固治安的重要力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