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世界歌坛,从受众的覆盖范围、音乐的影响范围而言,主要分为三大主流,即英语音乐、拉丁语音乐和华语音乐。
这三种音乐,都可以算是国际性的,只不过相比起英语音乐在全球的强势地位而言,华语和拉丁语的受众,都有着极大的局限性,且越来越弱势。
而英语音乐的代表性国家,当然是美国和英国,其中尤其以美国为主,而在美国的音乐文化基础上,如果再把加拿大包括进去,整个北美地区,基本上就代表着英语音乐的最主流和最前沿,连英语的母国英国,都有所不如。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格局,首先当然跟北美地区的人口多、经济发达、消费能力强分不开,但还有一个方面,不容忽视,那就是,身为一个多种族的国家,美国人的心态非常之开放,这就使得北美歌坛对各个流派的音乐有着极强的包容性和接受度——如果勉强类比,当下的美国,很有些类似于巅峰时期的大唐王朝。
在中国,几千年文化的发展,来到现当代,歌坛有好几种音乐流派,是独属于华语的,比如民谣,比如所谓的甜歌,就是只属于中国的,而在美国诞生,并随后被发扬光大、传播到整个世界去、受到整个世界无数歌迷们欢迎,甚至成为美国文化代表的,则有更多,比如灵魂乐,比如蓝调,比如美国乡村音乐,比如嘻哈</die-on-over》就是以这首歌为主打的,而那张专辑,光是在美国就销量过2000万张,全球销量更是超过4000万张,是美国,以及另外那个时空整个世界音乐史上女歌手专辑的最高销量保持者。
而且,单说这首歌本身,也是帮仙妮亚·唐恩一举拿下了格莱美奖“最佳乡村音乐女歌手”和“最佳乡村音乐歌曲”两项大奖的。
所以,这首歌的分量,可想而知。
惠特妮·休斯顿,席琳·迪翁,玛丽亚·凯莉,仙妮亚·唐恩,四大天后,五首歌……这正是李谦费尽心思为廖辽选定的五首歌,只是,谈判到最后,决定这张专辑必须有六首英文歌,于是,李谦只好继续在自己的记忆中划拉,最终,他决定拿出一首艾丽西亚·凯斯的作品,《no-one》。
公告牌的五周连冠,格莱美奖的“最佳r&b女声”和“最佳r&b歌曲”两个大奖,都无可争议地证明了这首歌的出色!
而且,虽然时间提前了好几年,但这首歌的r&b曲风放到当下,也丝毫不会感觉突兀,正是处在那种“略有一点新潮,但只比别人领先了半步”的最妙的状态。
然后,这样的六首歌加在一起,李谦有充足的信心可以做到,让廖辽在欧美市场一炮而红!
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即便是没有大船的东风可借,李谦觉得,就凭这六首歌,就凭廖辽的实力,这张专辑要是不大卖,就简直是没有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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