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90、有蛟龙处斩蛟龙!(求月票!1/2)  我的诡异人生模拟器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新网址:m.x83zw.net

“那双‘苍白鬼脚’与‘尖叫头颅’聚合后,重新形成了一只具备‘杀人规律’的厉诡。

根据它刚才展现出的‘杀人规律’来看,应该是一旦有人看到它将头颅踢起,并且头颅落在它脚尖上的时候,那个人的脑袋将会从自己的脖颈上脱离。

从它将尖叫头颅踢起,到落下,普通人有一定的逃离时间。

甚至只要未看到它‘踢球’的全过程,也应该不会受到杀人规律的影响。

以及——它踢起的头颅还在不断尖叫,这种叫声对于普通人而言,亦是一种示警。

综合各个方面,

可以确定,这只重新组合后的厉诡,恐怖程度不高,

可以被评定为‘祟级’。

苍白鬼脚与尖叫头颅结合,形成了新的祟级厉诡,

那随风飘去的另一部分厉诡,

应该会在不久后,亦与其他厉诡融合,

形成新的厉诡。

由此可见,厉诡即便被切割开,如果不立刻将之关押的话,它亦会与其他厉诡融合,形成具备全新杀人规律的厉诡——但是,在厉诡刚被切割的这段时间里,

其杀人规律也跟着被削弱,

甚至一些‘祟级’、‘祸级’的厉诡将被短暂地切除杀人规律,它此时对人无害!”

苏午看着手中的‘大红莲胎藏’。

太刀上生长着一共七朵莲花。

此时,

刀尖那朵盛开的莲花中,

莲心位置的‘般若恶诡’图案色泽纹路加深,

同时,盛开的莲瓣渐渐收拢,内里有一些阴冷的诡韵聚集着。

这朵莲花像是要将诡韵聚集,重新酝酿成未知的事物。

“大红莲胎藏具备吸收厉诡诡韵的能力。

在吸收厉诡诡韵、斩切厉诡以后,

其上将有对应莲瓣收拢聚合,

化为‘胎藏’。

‘胎藏’之中,可能酝酿着未明的东西。”

苏午心有明悟。

“现下经过一次试斩,可以确定,它能斩切‘祸级’及以下的厉诡,格挡‘祟级’厉诡的杀人规律,至于当下等级以上的厉诡,它是否同样能斩切、格挡杀人规律,

还需要进一步验证。

另外——”

苏午抬起太刀,

太刀刀刃上,显出一個小小的豁口。

格挡过杀人规律以后,

刀刃有了些许的破损。

不知道能不能修补?

他心里有点心疼,握住刀,让旺财拖着自己继续赶路。

极上级的兵刃,已经表现出了匪夷所思的能力,

当下苏午甚为期待,

无上级的刀剑,又拥有怎样的能力?

平安京内,传闻为‘源氏’所有的那一柄‘鬼切’,便是最负盛名的无上级刀剑,这柄刀剑的威能如何?不知以后是否有机会能见识到这柄刀剑的威力?

旺财带着苏午,在寂静的街市间一路奔行。

最终停留在一处小庭院前。

——它本要拖着苏午,直接翻过院墙,进入庭院之中,但被苏午提前喝止了。

悄默声地站在庭院外的樱花树下,苏午听到耳边那阵原本轻而细的声音,变成一个苍老的男声——却是安陆阴阳师的声音。

“阿布,阿布……”

对方还在呼唤自己。

苏午无声地笑了笑,

他其实内心早有预感,知道‘安陆’必不可能善罢甘休,一定还会对自己出手,

没想到安陆的手段来得这么快,

其凭借着什么,勾动了自己的‘意’?

回想着与安陆照面的一幕幕,苏午很快想到,安陆将自己那张占卜纸烧成的灰烬,全都收进了他的锦袋里。

是凭借这种东西,勾动了我的意识?

苏午从樱花树后走出来,

一阵寒风吹过,

朵朵樱花飘过他透明物质的形体。

跟从着他的旺财,已经被他收容进了意识潜流中。

他手持‘大莲花胎藏’,

穿过庭院厚重的黑漆木门,

‘步’入庭院中。

叮铃铃!

在他的意走入庭院的一刹那,缠绕在庭院廊柱、石灯、树木之上,将庭院围拢成一个四方形的红绳就颤动起来,

红绳上接连的一个个铃铛也跟着响起细碎而清亮的声音!

“阿布,

过来……过来……”

苏午一抬头,看到安陆阴阳师跪坐在中堂门前,他身穿正式的麻布狩衣,头戴庶民与下级官吏、阴阳师才会佩戴的折乌帽子,双手捧着一个竹片制的笏板,

其微微向前躬身,

眼睛看向苏午,眼神里却没有苏午的倒影。

口中不停召唤着苏午,

同时拿起身前条案左边的一只小碗,从碗里抓出一些粉末,倏地向苏午的方向撒来!

那些粉末一遇空气,就闪烁起磷光!

——这些粉末主要是可以沾附在无形的‘意’上,令‘意’显出形体!

苏午瞬间明了,

他眼看粉末铺洒过来,忽然张口吐出一股气——

这股气以他浩大的意作为支撑,

猛然间化为一道飓风,吹卷起那些磷光的粉末,吹得红线上缀着的铃铛叮当作响,更吹得安陆阴阳师身前条案上的各样物什乱成了一团!

安陆显然未料到情况会有如此演变,

他眼神惊骇:“招来了厉诡?!”

说话间,

伸手抓起条案上一道令牌,

朝着中堂对着的那片庭院空地丢了过去!

自始至终,他都未真正看到‘阿布’的影踪,先前洒出的磷光粉末,就是为了让阿布现形,未想到那粉末会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所吹走!

“谨此奉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1 / 2)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